用户协议
阿来药业商城用户协议
甲方:河南阿来药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
乙方:阿来药业线上下单系统用户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
根据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甲、乙双方在“诚实、守信、合作、共赢”的基础上,就甲方在使用阿来药业线上下单系统(以下简称为“系统”)为乙方提供药品服务的有关事宜做如下约定:
下列条款适用于使用阿来药业线上下单系统的用户,若您使用该系统,则视同您同意此协议。
一、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
1、 甲方负责系统的正常运行,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以保证系统功能的正常使用。
2、 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在交易中的不当行为,包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双方线下约定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终止服务的行为。此时甲方有权随时做出终止服务直至关闭乙方账号等处理、且无需提前征得乙方的同意。
3、 甲乙双方因使用该系统产生诉讼的,乙方通过司法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数据时,甲方应积极配合。
4、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询。发现有疑问或者问题的,有权向乙方进行询问并进行相应的处理。
5、 乙方在系统中拥有唯一的用户名,并使用密码登录系统,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甲方发布的相关规则,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。
6、 在注册时,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有效性。在资料发生变更时要及时提供给甲方以便进行更新。
7、 乙方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系统中进行注册,并妥善保存账号密码,因资料虚假或密码保存不当而产生的后果,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二、 服务方式
1、 商品的归属
系统所提供的药品实物及相关交易服务信息的所有权归属甲方。
2、 商品的取得
乙方按照采购流程采购商品,甲方发货。
3、 商品的价格
以商品在网站上发布的价格为准。
三、 支付及配送
1、 线上支付
扫描订单支付时生成的付款二维码进行支付。
2、 线下支付
公司名称:河南阿来药业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郑州金水东路支行
账号:3719 0661 2910 501
温馨提示:付款后可致电0371-55556666查询货款是否到账,以便及时安排发货。
3、 配送
在订单及付款信息核实无误后,甲方负责配送。
四、 药品验收
1、 乙方收到药品核对无误后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确认。
2、 乙方收货时如果发现药品有包装破损、短缺、错误等不符合GSP收货要求的,请及时与系统客服或甲方业务员联系,甲方将酌情予以处理。
五、 责任
1、 质量担保
系统只提供合法企业生成的合法药品,同时保证所发布的产品信息真实、无夸大宣传。甲方将尽全力保证网络的安全性,若因网络的安全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,则由甲方负责。但对于不可抗力(电信部门技术调整、黑客入侵、自然灾害、战争等)给乙方造成的损失,甲方不负责,但甲方将尽力协助乙方减少损失。
2 、服务担保
乙方享受甲方承诺的所有服务。
特别提醒:请乙方确定您所提供的联系方式(微信、电话、QQ、邮箱等)正确无误,以保证服务渠道畅通。
六、 免责声明
1、 交易一旦成立,根据药品管理的法律、法规要求及系统的技术特性,交易无法撤销。
2、 甲方尽可能保证网络的安全性,但由于系统的运行依托于互联网,所以遇到不可抗力(如电信部门技术调整、自然灾害、战争、黑客攻击)等给乙方造成的损失,甲方不负责。
3、 乙方有义务对自己的信息(系统密码、账号、银行账号、用户信息等)进行妥善保管,由此造成他人盗用信息进行转账(或支付)的,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。
4、 双方本着诚实、守信、合作、共赢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并获得相应的服务和利益,并以此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七、 法律适用
1、 乙方注册成功登录使用该系统,则视同乙方同意此协议。
2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均适用于本协议,协议未列举之条款均服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的要求。
3、 根据国家法律、法规的变更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,本协议可能会做相关变更,甲方将提前7天将变更内容在网站首页重要位置进行提示。
4、 国家有紧急法律、法规文件出台导致本协议需做对应变更时,将尽快以包括在网站公示等多种形式进行提示。
5、 当协议变更后,乙方如继续使用本系统提供的服务,则视同您同意本协议所做的变更。若乙方不同意,则乙方可以自行终止本协议涉及的服务。
6 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果发生争议,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解决,若协商不成,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。